问题 | 取保候审应注意哪些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应注意哪些事 保释乃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所采取的其中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每位被保释之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事项,即如无执行机构之正式审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目前居住或工作之所在地区。 另外,倘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此外,在接到传唤时,务必迅速出面配合调查。 最后,严禁任何形式的干扰证人作证行为,亦不得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保释为刑诉强制措施之一,期间被保释人须守规则:未经批准不得离境,住址、工作及联系方式变更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构。接传唤即配合调查,严禁干扰证人、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担保人肩负着如下的神圣职责: 首先,他们需要对被保证人的言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其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相关规定; 其次,如果担保人察觉到被保证人可能存在或已经实际出现了违背《刑事诉讼法》第71条所述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向执行机构汇报。 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应当完全遵守如下几项条款: 其一是未经执行机关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城; 其二是在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24小时内上报执行机关; 其三是需在受到传唤时迅速前往案发地点; 其四是绝对禁止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的作证过程; 最后,绝对禁止销毁、伪造证据或是对其他证言进行串供。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各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遵循如下一项或多项纪律: 如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场所、限制与其指定人员的接触或者通信、限制其参与某类特殊活动等等; 同时,还要求将身份证件、驾驶证等出入境、驾驶证件上缴给执行机关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吗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当事人当然有资格寻求律师的专业援助。贵重的是,律师在这一关键时期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调查部门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并未意味该事例就此告一段落,相反,律师有权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以及操作指南,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及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律师还能与负责处理事例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更为有利的诉讼地位。例如,针对事例的性质认定、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律师可依法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除此之外,律师还能协助当事人搜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材料,以便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庭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委托律师介入,无疑将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保释为刑诉强制措施之一,期间被保释人须守规则:未经批准不得离境,住址、工作及联系方式变更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构。接传唤即配合调查,严禁干扰证人、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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