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人自行负担。当当事人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某些事实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在涉及到鉴定人选以及鉴定费用等关键事项上,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确定具备专业素养和资历的鉴定人才。上述流程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均由提起鉴定申请的当事人进行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司法鉴定费用多少钱 具体标准如下: 1、针对价款未超出十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事项,应依据本办法所附之详细收费准则予以执行; 2、如果价款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者,需按1%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 3、若价款数额处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话,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 4、当价款超越一百万元人民币但未达二百万元人民币之时,需依照0.6%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 5、若价款金额位于二百万元人民币之上但未达到五百万元人民币之际,需要按照0.4%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 6、如果价款在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时,应按0.2%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 7、对于款项金额逾越一千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应按照0.1%的比例进行额外费用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第三条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人自行负担。当当事人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某些事实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在涉及到鉴定人选以及鉴定费用等关键事项上,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确定具备专业素养和资历的鉴定人才。上述流程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均由提起鉴定申请的当事人进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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