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谓挪用资金罪,其犯罪主体通常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金额较大,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此类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触犯挪用资金罪的罪犯,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挪用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则应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该由哪个机关 挪用资金罪的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和审理。该罪名所指,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作个人使用或将其借贷给第三方,且数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出三个月期限,但是挪用资金用于开展营利性活动或实施非法活动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该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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