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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刑事拘留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可以刑事拘留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所依法羁押的涉嫌犯罪人员,倘若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应当自执行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报请人民检察院对该决定进行必要性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这项批准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扩展至上延期一天至四天不等。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可以刑事拘留未成年人吗

未成年人同样可以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责任。若未成年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在未进行立案调查的前提下,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因此,拘留与否与年龄并无直接关联性,未成年人亦可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拘留之后,应当在为期三天之内将相关案件提交给当地检察院,由其进行审核和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大规模的流窜犯罪、频繁的累犯行为,以及结伙进行各类违法活动等情形时,申请批捕的延长期限可以相应地延长一日至四日。然而,法律明文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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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