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3、 工伤赔偿是由用人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受伤职工应当享受的赔偿金额,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 1、要求: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标准: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3、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 3、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 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 一、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二、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多少钱 3、
一、十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二、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多少钱 3、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应为因工致残职工过去七个月月平均工资的固定金额; 其次,当一名十级伤残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他将有权享有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部分的具体额度需依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为准;再次,在此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准,然后乘以20年,最后再乘以百分之十来得出最终的结果;再者,关于医疗费,将根据实际所产生的各项开支进行报销,其中既包含住院过程中的费用,也涵盖了康复训练阶段和工伤复发阶段的医疗费用; 此外,还涉及到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方面的补偿;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其具体计算方法为先按照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出该项成本,然后再乘以上述住院的时间;至于交通费的赔偿标准则按照所在地政府设定的标准执行即可;最后,食宿费也是依据所在地政府相应的标准,按住宿人数和天数进行核算。 同时,辅助器具费用将参考所在地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将继续享受到过去的工资福利水平,但停工留薪期限通常不宜超过12个月;另外,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而言,他们在停工留薪期间如果需要专人照料,那么这项支出将由所属用人单位承担;最后,停工留薪期待遇中也会包含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这个费用将用于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作业需求下的护理成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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