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二、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即使未履行缴纳罚项的规定,犯罪人员亦可通过特定条件得以获得减刑的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类型刑罚的罪犯,只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管理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具备切实的悔过自新或有良好的立功表现,便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而如若罪犯能满足法律所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则其减刑的权利当属必然。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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