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之后能不能撤案子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在达到特定条件之后,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倘若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并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不能视为犯罪;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受到国家特别赦免命令的宽恕而免除刑罚的; 根据宪法规定属于告知才处理的犯罪类型,而未有人进行告知或者当事人已撤回告知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的; 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方面规定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得以撤销案件。 然而,撤销案件需经过严谨且细致入微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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