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讨要工资欠款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如何讨要工资欠款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如何讨要工资不违法 依法合规地追索欠薪是合法且可行的方式方法: 第一,可前往劳动监管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反映问题之后,相关机构将责令欠薪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清偿所拖欠的工资; 若单位仍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则具备法律责任,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补偿性的损害赔偿金。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提出诉讼请求,以确保自身合理权益得到维护和落实。 倘若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在15日内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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