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区分主从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区分主从犯 区分,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一般均有主从犯区分。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阶段可以定罪吗 尽管犯罪预备行为暂时并未直接侵犯并危及罪犯客体,然而在客观上恶意地给罪犯客体带来了即将实现的重大威胁。 正因为如此,犯罪预备行为仍然具备显著的社会危害性,为此,它理所当然应受到制裁。 当务之急是要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考量到犯罪预备行为本质上并未真正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尚且未能对社会构成实际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预备犯,法律有条件地允许其相较于已完成犯罪行动的情况下,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责的待遇。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通常情况下的共同犯罪案件里,各个犯罪人一般都被明确定义为主犯与从犯之分。那些主导且组织、带领犯罪团伙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或者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的罪犯,被称作主犯。另一方面,在共同犯罪中仅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罪犯,则被定义为从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