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在外租房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在外租房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为了适应外租生活需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首要任务就是保持居住地址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以便于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需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申报租赁房地及其变动资讯。执法机构有可能会对此类租赁场所进行详尽审查,以确保其完全符合监管标准。在此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境居住所在地、县级区域;倘若住址、职司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法机构如实汇报等严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需守规章,保持居住稳定安全,及时申报租赁地变动。执法机构或审查租赁场所。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境居住所在地、县级区域;倘若住址、职司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法机构如实汇报等严肃事项。

二、取保候审能离开本地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可以离开其所在城市外出,但必须事先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许可方可实施。

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方或被告未能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而擅自离境,此时,已交付的保证金会面临部分或额度全额被没收的风险。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这是相关机关对于犯罪嫌疑者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非拘禁行政措施。

对于应予逮捕的犯罪人,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疾病症状,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产妇情况,亦或是罪行相对轻微的罪犯,皆可应用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人逃跑了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如若畏罪潜逃的情况下,应由执法机关紧急通知负责决定该事例的司法机构。决定机关将做出充公保证金的权威性决定,已缴交的保释金,将会部分或全数被没收,同时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指令犯罪嫌疑人作出书面负责,重新缴纳保释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实施逮捕等手段。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缴纳的保释金也将被没收。此外,公安机关还将对此类人员展开全面追捕行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在逃人员最终归案之后,法院在量刑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逃跑行为,通常会对其施以更为严厉的惩罚。

取保候审期间需守规章,保持居住稳定安全,及时申报租赁地变动。执法机构或审查租赁场所。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境居住所在地、县级区域;倘若住址、职司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法机构如实汇报等严肃事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2: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