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证据有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没证据有赔偿吗 若在被告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最终所得到的结论为缺乏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该被告便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深远的刑事强制措施,若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无法通过充足的证据去证明被告人存在罪行,进而对其实施了拘留手续,这就可能构成了对被告人权益的不当侵犯。在这类情形下,被告人有权向国家机构申请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若被告人在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未被定罪,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刑事拘留是严格的强制措施,如司法机关缺乏确凿证据而进行拘留,可能侵犯被告权益。此时,被告可向国家申请赔偿,以弥补因不当拘留所受的损失。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逮捕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在公安局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正常情况下的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然而,具体案件的性质各异,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的时间也就相应呈现出差异状态。 以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若案件相对简单、不复杂,公安部门有权在将行为人拘留约三日后,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而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相反地,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决定是否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因此,在此种情景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十四天才会收到逮捕通知书。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到跨区域活动或团伙作案、多次做案等情况时,公安局有权利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三十天内向检察院正式提出逮捕请求。 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就批捕与否发表判断意见。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长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见多久 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针对辩护律师参与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并未设定相应规限。原则上讲,辩护律师在提出与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的请求之后,看守部门理应在最短的时刻内予以妥善安排,最晚也不应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在此次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主要承担起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询问有关事件的相关信息,及代表当事人进行申诉或控诉等多项任务。而会见的具体时间则通常会因事件的复杂性程度、所需交谈内容的繁多度和看守所内部工作调度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然而无论如何,都应力求确保辩护律师能够拥有充足的时间来同犯罪嫌疑人展开有效且深入的沟通交流,以便维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若被告人在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未被定罪,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刑事拘留是严格的强制措施,如司法机关缺乏确凿证据而进行拘留,可能侵犯被告权益。此时,被告可向国家申请赔偿,以弥补因不当拘留所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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