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盗窃罪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在处理涉及盗窃罪的案件时,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通常包括:预计罪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以独立适用的实体附加刑; 在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有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情况下,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怀孕期或正值哺乳期的妇女状况,且这种状态可能引发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如果案件经过一定时期内的调查审理后,羁押期限即将结束但案件仍未圆满解决的,也需采取取保候审。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会全面综合考量案件本身的特殊性以及犯罪嫌疑人个体情况来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如果批准逮捕了怎么办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如若身遭逮捕,则符合下述任一特定条件者,皆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处罚; 其次,其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实施取保候审并不至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再者,若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正处在哺乳期内母婴,取保候审同样不会造成社会危害性;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结案,便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之权力由公安机关行使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关于盗窃罪罪名的确立与衡量,在各地域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依照惯例,对于盗窃公共或者私人财产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的行为,通常会被判定为“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盗窃罪。然而,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对罪名确立的起始金额可能会有所提高。举例而言,在某些一线大都市中,可能需要达到三千元乃至更高的数额才能构成犯罪。反之,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域,起始金额则有可能略微降低。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盗窃罪的罪名确立并非仅仅基于盗窃数额这一单一因素,同时还需综合考量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方式、受害者、作案地点等诸多其他情节。即便盗窃数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若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恶劣行径,同样会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 处理盗窃罪案件,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等;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不危害社会;嫌疑人重病、孕哺等;羁押期满未结案。是否取保综合考量案件特殊情况和嫌疑人个体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