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被起诉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有被起诉的吗 当事人在成功申请并通过取保候审程序之后,依然有面临被检察机关正式起诉的可能性。事实上,取保候审仅仅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常用的一项强制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有关案件的审理或者对犯罪嫌疑者的定罪已经结束。在此期间,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地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以及审查起诉工作。若经由调查与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确凿无疑且证据充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检察机关将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获批后,当事人仍可能被检察机关起诉。此措施仅为刑诉中临时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司法机构将继续调查、审查。若犯罪确凿、证据充分,检察机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取保候审能离开本市吗 1、在获得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被依法实施取保候审的自然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有权离开居住地的。 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依法取保候审的个体,若无正当合理的理由,理应遵守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之市或县的相关规定。 对于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案件,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之市或县之前,必须事先征得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决定机构的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怀孕法庭怎么判 事实上,取保候审与最终的法庭判决间并无直接且必然的联系。对于那些身怀六甲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定会权衡考量这个特殊时期。但是,法院在判断罪行时,仍然会依据事例的真实情况、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全面分析,然后给出判决结果。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轻微,那么孕妇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或其他相对较轻的刑罚。然而,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即便孕妇身处孕期,也有可能面临实际服刑的处罚,但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会有相应的特殊安排,例如暂时性的监外执行。总而言之,孕妇身份并非决定判决结果的唯一要素,关键还在于事例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取保候审获批后,当事人仍可能被检察机关起诉。此措施仅为刑诉中临时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司法机构将继续调查、审查。若犯罪确凿、证据充分,检察机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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