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546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的诉讼主体是谁 在债权转让以后,原本属于债务人和受让人间的诉讼主体将发生改变。在涉及到债权转让行为时,债权人向债务人进行通知的义务,被视为决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的关键环节。若相关人员未能充分履行通知义务,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而言便无法产生法律效力;进而在引发诉讼时,只有在债权转让完成且原债权人作为诉讼主体其地位适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展开适当的诉讼活动。而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将自身所负有的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至后者名下的行为。据观察,此种第三者通常被称为承担人。关于债务承担的根本性质,实则反映为债务人试图转嫁其应负义务的行为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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