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了公司不注销可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开了公司不注销可以吗 可以不注销。 但是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开了公司不营业赔钱吗 在创立公司之后却未能开展经营活动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注册公司后不营业所面临的潜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的注册机构有权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其次,如果该企业未能履行其纳税义务,那么将可能遭到税务部门的罚款处罚; 第三,作为公司股东,他们也有可能因此被纳入到黑名单之中,并对其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未来再次创办公司以及申请贷款等相关事宜; 最后,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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