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要经过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必须要经过法院吗 取保候审乃系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一定非要经过审判机构予以批准方可实施。 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不同阶段中,诸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机构皆可行使其权力决定是否对相关人员实施取保候审。 具体来说,此类决定多见于侦查阶段(由公安局负责进行)与审查起诉阶段(则由检察院负责作出)。 而在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相关机构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案件涉及的法律性质及案件的详细情况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司法重要制度,不一定要审判机构批准。公检法在不同诉讼阶段都可决定。侦查阶段公安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决定。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及详情等因素。 二、取保候审是否能开无犯罪证明 若在已获得取保候审权利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得到了最终证实确实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那么依法应当解除了取保候审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然有权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倘若经法院调查认定当事人确有犯罪事实,那么便无法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被采取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会因涉嫌犯罪而面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这仅仅是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性措施而已。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律师怎么处理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取保候审属于一种法定的刑事拘留替代措施。在律师协助进行的取保候审程序当中,拥有关键性作用表现如下:首先,协助涉嫌犯罪人员或者被告人准备完备的取保候审申请材料,例如申请书写明详细原因、担保承诺书以及必要的金钱保证金等,同时以充分、合理的事件情况证明申请该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次,律师需要积极与办案机构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关注事件的实时动态发展,确保能够及时递交申请以及追踪审批的最终结果。此外,在取保候审阶段,律师还应当为涉案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全程指导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据事件变化发展,律师必须为当事人制定出最佳的辩护计划与战略,以最大化维护其合法权益。总的来说,作为一名合格的辩护律师,应时刻运用深厚的法学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全心全意地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是司法重要制度,不一定要审判机构批准。公检法在不同诉讼阶段都可决定。侦查阶段公安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决定。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及详情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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