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在就业保障政策方面,雇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由雇主与雇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共同承担缴费义务。 其次,雇主有责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失业者提供明确的终止或解约证明,同时要在雇佣关系终止后限定的15天内,向社会保险运营管理部门提交失业人员的名单。 最后,关于失业补偿金的额度问题,应由省级行政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核定,其金额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强制劳动者加班 作为企业雇主,我们严禁强制员工进行超时工作。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的相关规定,任何形式的加班都需得到员工本人的同意方能执行。若出现任何未经员工许可而强行要求其进行加班的现象,皆被视为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对这种行为予以拒绝。 然而,若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经过同职工代表以及员工之间充分地协商之后,则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的总时长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每天的总时长也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且每个月的总时长更是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就业保障政策方面,我们特别注重规定员工务必参与失业保险的事宜,这就意味着雇主和员工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缴纳费用的责任。在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雇主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清晰明确的证明文件,并应在15个自然日内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上报失业员工的详细名单。至于失业补偿金的发放金额,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政府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状况进行合理制定,以确保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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