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离婚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虽然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然而,若在离婚民事调解过程中达成了法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识,那么这两份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就如同离婚证书一般,共同宣告着双方已正式结束婚姻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民事调解书财产重审具体流程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关注离婚诉讼的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种法律程序: 1.提交诉状; 2.法院通过诉状审核后予以立案,并向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 3.缴纳诉讼费用。接下来我们进入到离婚诉讼的第二阶段:答辩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被告有机会对原告的请求进行回应和抗辩。 最后,我们将来到离婚诉讼的关键环节: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标志着离婚诉讼正式进入实质性的审理过程,主要任务是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深入调查案件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从而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虽然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然而,若在离婚民事调解过程中达成了法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识,那么这两份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就如同离婚证书一般,共同宣告着双方已正式结束婚姻生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