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不清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债务偿还不清怎么办理 当企业遭遇破产且面临债务无法全额清偿之困境之时,往往需要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来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由专门负责破产事务的机构——即被称为“破产管理人”的组织——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彻底、细致的清点、价值评估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有效的资源变现。 在清偿顺序这一关键问题上,首先确保破产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有益债务得到优先的偿还,然后依循如下顺序依次偿付各方债权人:1.破产企业所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补贴、残疾津贴以及抚慰赔偿等款项; 2.被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用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的尚未划拨扣缴的资金; 3.法律、国家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应由破产企业支付的补偿金; 4.破产企业所拖欠的社保费在以上规定之外的部分以及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若经以上步骤之后,企业的资产仍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则剩余未能得到偿付的部分将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已无须再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由破产管理人评估资产并变现。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员工工资、补贴;3.职工社保未缴部分;4.法定补偿;5.社保、税款欠额;6.普通债权。资产不足清偿,剩余债务法律上免偿。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企业破产时,由破产管理人评估资产并变现。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员工工资、补贴;3.职工社保未缴部分;4.法定补偿;5.社保、税款欠额;6.普通债权。资产不足清偿,剩余债务法律上免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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