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洗钱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嫌洗钱罪的嫌犯与被告,若满足如下任何一项条件者,即可申请批准取保候审:1.针对其个人情况,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理方式;2.按照潜在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预估,有可能面对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法,并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明显风险的;3.倘若疑犯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或是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具有同样情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4.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洗钱罪取保候审可能吗判多久 涉及洗钱犯罪行为的被告人,申请并获得保证人同意的待候审判知情权,需满足以下这些特定的法定条件: 1、可能面临管制、禁锢或可单独执行之附加刑处罚的罪犯; 2、可能被判定犯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形成社会安全威胁的被告人;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或正值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危险;以及4、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且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嫌洗钱罪的嫌犯与被告,若满足如下任何一项条件者,即可申请批准取保候审:1.针对其个人情况,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理方式;2.按照潜在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预估,有可能面对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法,并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明显风险的;3.倘若疑犯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或是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具有同样情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4.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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