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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几年后能办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几年后能办手续

对于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者,其最长的有期徒刑为12个月。

在取保候审时间即将期满之际,若案件仍处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流程中,需要更改原有法定强制手段的,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各类相关事宜。

通常情况下,若在这12个月的期限内案件能够顺利完成侦查工作,或者已进入审诉或审判程序并得以结束时,就无需再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出国劳务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预期此类人员将无法获得出国劳务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人必须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明确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所在区域;

其次,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有所变更,应在24小时内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第三点,接到传唤时,务必按时出庭受审;

此外,还需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的行为;

同时,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供词这类行为也都是明令禁止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由哪管辖

被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时,一般情况下应交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安机关管辖区内审理。若本次犯罪行为与前次违法行为系属于同一事件的关联事项,则通常由前案负责办理的机关一并予以立案审查。然而在些特殊事件中,新犯之罪行与之前所涉事件并非同一性质,并且新罪的犯罪地点更为清晰明确且便于开展深入侦查工作,在此种情况下,应当交由新罪所涉及的犯罪地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处理。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有关部门在确定事件的归口审批权时,将全面考虑到事件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侦查工作的可行性等多重因素。值得谨慎关注的是,被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者,此类行为将会对其自身造成极为严峻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原本已经获准的取保候审制度被撤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更具强制力的羁押手段——逮捕。

对于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者,其最长的有期徒刑为12个月。在取保候审时间即将期满之际,若案件仍处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流程中,需要更改原有法定强制手段的,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各类相关事宜。通常情况下,若在这12个月的期限内案件能够顺利完成侦查工作,或者已进入审诉或审判程序并得以结束时,就无需再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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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