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院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现在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院幺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关于能否批准取保候审的问题,并不一定非要由检察部门进行处理。 一方面,在犯罪行为的调查与侦破阶段,有权力对是否应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性命期限的是当地公安局; 另一方面,在案件被审查并形成证据链条之后,尚需进入到审判环节时,则由检察院负责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权利; 最后,当案件进入到最终的审判阶段后,法院亦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权利。 因此,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现在取保候审我还会被判刑吗 当当事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倘若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理裁定他确实触犯刑法,那么仍然是需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我们中国的基本法律事务中,有明确规定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机关以及公安系统负责处理的案件范围内,如果涉及到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甚至独立执行附加刑的罪犯; 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办理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安全风险的话,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允许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现在取保候审好搞不 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批难度因多样的因素而异。首要考虑的便是事件的性质和案情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自身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若涉案罪名较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是刑期较短并附带有其他刑罚的处罚;或者在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保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此类情况通常更有利于取保候审申请的通过。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同样是决定取保候审能否成功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例如是否拥有稳定居住地、具备稳定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拥有良好的个人品行信誉以及是否能提供足够的保证金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甚至可以寻求可靠的保证人作为担保。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不能保证必然获得批准,其最终的审批权仍然掌握在审判机关手中,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性与深度的风险评估。 刑事诉讼中,公安局在侦查阶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在审判阶段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是否批准取决于案件情况和嫌疑人条件。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进行和嫌疑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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