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是否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继承是否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 在继承制度领域,遗嘱继承通常区别于法定继承。 所谓遗嘱继承,即是按照被继承人在生前预先订立好的遗嘱中所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来接受其遗留下来的财产作为继承的方式; 而法定继承则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规则,对逝者留下来的财富进行公允而公正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是否必须要公证 详述遗嘱继承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事实是,公正并非遗嘱传承过程中必要之手续。 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便可以初步判定该份遗嘱具有法律有效性: (1)遗嘱人在约定遗嘱时需要有发生民事行为的全权处置能力; (2)及遗嘱项目需保持其纯粹的个人意愿无任何不当或瑕疵; (3)以及在具体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众利益及其法律条文规范; (4)以物为标的遗嘱,其中所涉之财产须属于遗嘱人的法定合法所有权范围之内; (5)最终生效的遗嘱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立为适当的格式套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在继承制度领域,遗嘱继承通常区别于法定继承。 所谓遗嘱继承,即是按照被继承人在生前预先订立好的遗嘱中所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来接受其遗留下来的财产作为继承的方式; 而法定继承则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规则,对逝者留下来的财富进行公允而公正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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