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什么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般什么时间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对所接手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措施。通常来讲,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员实施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请求审查批准;若是在特定情况下,祈求审核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地延展一天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院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限制其自由的措施。公安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可延至30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吗 在刑事审判程序中,拘留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行使权力。 公安机关作为负责调查与实施拘捕行动的主要机构,拥有广泛的拘留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在自行调查的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发生后企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正在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具有最终决定拘留的权力。 此外,当犯罪嫌疑人具备破坏证据、伪造证据或是串供等潜在风险时,人民检察院亦可依法实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刑满释放后怎么办 当公诉机关对您作出最终不起诉决定并且您的自由获得释出之后,您应该特别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如下:第一,请务必检查释放文件的完整性以及各项手续是否齐全,以保证释放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从而保护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从此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至关重要,以此为契机,防止自己未来再度陷入任何非法或者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之中。然后,如果您在被拘禁期间存放在监管机构中的个人财产被扣押、保存或者处置,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领回您的个人物品和财务。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拘留经历存在任何错误或可能已经发生违法行为,那么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在重新回到社会环境后,您应当积极地重新融入日常生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如果在先前的违法事件中还涉及到尚未完成的行政处罚或者民商事义务,您应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院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限制其自由的措施。公安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可延至30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