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劣药罪的既遂判刑准则规定如下: 若制造及销售劣质药品,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峻的威胁,则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审判。 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并缴纳罚款; 若犯罪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极其严重,那就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需履行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义务。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二、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销售劣质药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实际销售的劣质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则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须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二倍以下的罚金。 其次,若该销售行为导致了极其恶劣的后果,例如致人残疾乃至永久性的严重疾病,或者由于使用劣质药物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患者不幸离世等重大损害,那么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惩,同时还需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此处所述的“劣质药品”,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标准下认定的。 构成销售劣质药品罪需要具备四个必要要素: 第一,该罪行的犯罪客体兼具国家对于药品的规范化监管秩序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两个元素。 第二,从犯罪的客观角度来看,必须存在销售劣质药品这一事实情况,而且此举非常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 这里所说的“对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包含但不仅限于使使用者残疾或患上不可逆转的严重疾病,亦或是由于使用劣质药品延误治疗时机,从而使得病情在短期内迅速恶化直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至是去世这类恶性后果。 第三,在犯罪主体上,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任何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犯罪精神面貌的角度来分析,本罪行的故意因素非常重要,过失并不足以构成此罪的违法行为。 这种故意具体体现为两种层次: 一种是行为人明白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质药品,并且这些劣质药品可能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另一种是行为人对于这种潜在威胁的发生,始终保持着听之任之的态度,换句话说就是,按照本罪规制,只有间接的无意才能构成销售劣质药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销售有害药物,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应被定性为既遂犯罪,相应的刑事惩罚则相当严厉: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之间,同时伴以高额罚款是不可避免的惩处方式;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影响极其深远者,刑期可长达十年以上直至终身监禁,除此之外还将面临高额罚金甚至全部财产的没收以及强制执行等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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