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欠钱不还会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民事案件欠钱不还会怎么判 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偿付相关欠款,债权方则拥有通过向人民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法院将依据每起案件的实际状况作出裁决判断。若债务人的确具备偿债的经济实力却拒绝履行合理还款义务,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本金与利息,甚至可能包含逾期偿还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罚息等全面性的判决。若债务人仍然对已生效判决书中的义务予理不理,债权方可申请执行强制手段。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明确列举了终止执行的几种情况,其中便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活困苦而无力偿还借款,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这样的特殊情况。这就意味着,假如债务人在无法拥有充足的财产或收入以偿还债务的前提下,并且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法院或许会考虑终止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案件欠钱不还会拘留吗 若有公民故意拒绝履行已经由人民法院正式作出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裁定,则该行为将可能导致人民法院依据案情发展程度,按照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罚款或者拘留处罚;如情节严重至触犯刑法,便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假如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中,作为债务方的被告人未能依照法院就债务偿还事宜做出的判决或裁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法院也已经对此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是被告人仍然坚持拒绝归还欠款,那么,法院可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之下,依法采取拘留这一严肃的司法手段来强制执行其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借款方未能如期履行其债务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决。如果债务人具备清偿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逃避还款义务,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全额偿还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相关法律责任。然而,若债务人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若债务人因为生活困顿而无法偿还债务并且丧失了劳动能力,法院可能会暂停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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