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五年后,如何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五年后,如何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之后五年内,如果您有意将子女的抚养权重新取回,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或是法律诉讼的途径实现这一愿望。 然而,若要实行这一举措,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受到重伤而无法继续照顾子女; 其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责任、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其同居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以至于无法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再次,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 最后,必须存在着其他合理和坚定的理由使得抚养权需要进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五年后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离婚长达五年之后,您仍然有权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的任意时刻,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的状况或者抚养能力出现显著改变,都可以对此提出相应的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 关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基本上是首先由您和对方进行协商决定,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来裁决如何变更。 当出现以下四种特殊情况时,法院会予以支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身患严重疾病情或者身体残疾导致无抚养能力;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或者他们与孩子长时间一起生活已经对子女的心理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3、处于八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表达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亦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 4、存在其他合理且合法的理由证明需要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离婚案件中,若夫妻双方在离异后的第五个年度内,想要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法律诉讼两种方法来进行。而在此过程中,子女监护权变更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首先,原监护人如果存在身心健康状态不良等严重问题,以至于无法对孩子进行妥善照顾和保护;其次,如果对方在过去的抚养过程中存在失职、虐待儿童等不当行为,或者这些行为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再次,当孩子达到法定年龄(即八岁)并且更愿意选择新的监护人时,同时新监护人也必须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抚养能力;最后,变更监护权还需要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作为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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