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不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若涉嫌罪行的涉案人或被告当事人其个体状况并不满足上述法律条款所规范的可申请保释的要求,即无法被认定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抑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罚,同样也不能被标注为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责任且如若适用保释措施不会导致社会治安隐患,又或者并不属于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已无法自理的孕妇或正处在哺乳期的女性,并且此类事件尚处于未结状态,无需采取强制保障措施的情形下,则他们便不得不继续滞留在狱中,等待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以及最终的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不需要签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在六个月以内。 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必须保持持续进行。 若经查证证实,不应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应依法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并将此通知告知相关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然而,此条款并未明确规定交付取保候审时是否需要签发逮捕令。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作为尚未逮捕的一种强制措施,与逮捕这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有所不同,此时不仅仅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令。 然而,是否需要签发逮捕令,仍需由具体案情及适用法律予以判断。 结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结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交付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要求签发逮捕令,但最终是否需要签发逮捕令,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不去会不会通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其服刑期内,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等环节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停滞或拖延。 若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已逾终止日期时,理应立刻终止取保候审。 这里所指的意思是,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宣告终止,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未受到逮捕控制或者被施加其他强制性措施,那么他们就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倘若他们未能准时出席法庭审判或者未能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然而是否会被通缉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案件的发展进程及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如果取保候审的人员未能遵守规定,是否会直接导致他们被通缉。 通常来说,通缉是由公安部门为追捕逃犯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否实施通缉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可能的通缉,但这同样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员如果未能遵守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但是否会被通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若涉案人不符合保释条件,如不面临短期监禁、管制或附加刑,不构成重罪风险,无社会危害性,非病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案件未结无需强制措施,他们将继续羁押直至审判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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