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定罪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定罪条件有哪些 何为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条件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们有以下概述: 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一种复杂且多样的客体,具体包括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作为本罪的特定对象,它所指向的是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再者,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犯罪分子通常会采用在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时,采用虚构事实抑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的财物,这种行为被视为本罪的客观表现。另外,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主体。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分子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怀揣着非法侵占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确意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何谓之“合同诈骗罪”?它乃是一种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在签署、履行各类合同时,运用虚假事实或者刻意隐匿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法,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其数额超过法定红线的严重犯罪行为。 对于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以下述几点进行阐述: (一)以实际行动响应法律规定——客体层面; (二)从理智的角度看待事物——客观方面; (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体方面; 以及(四)从内心探究源头——主观方面。《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吗 欺诈罪在性质上被划分为财产类犯罪范畴。所谓财产犯罪,实质上乃指那些意图敛财为目的,或是采用故意损毁公有或私有财产以至于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而在本罪名中,合同诈骗是个非常重要的类别,它主要涉及到在签署、实施以及坚守合同条款的全过程中,因涉嫌采取捏造虚假事实或是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来迷惑对方,从而非法获取对方的财物,且这些财务数额达到特定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此种罪行,其根本性质即在于运用欺瞒伎俩,非法获取他人财产。在法庭审理此类事件时,对于是否确认为合同诈骗罪,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考量行为人在整个事件中所展示出来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及相关财物价值等关键要素。如果对象在合同签订初期就已明显表现出拒绝履行合同承诺的意图,仅仅是为了欺骗并窃取财物,并且已经实际达到法律规定的金额门槛,那么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行。 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条件 1.侵犯国家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权益。 2.对象为公私财物。 3.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财物。 4.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 5.主观故意,意图非法占有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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