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银行卡取钱属于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捡到银行卡取钱属于什么罪 捡到银行卡并提取现金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若有人拾获了属于他人所有但尚未丧失对其占有及管理权限的银行卡,可在失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从失主的掌控范围内带离,进而私自取走卡中的资金,此种行为已充分展示了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采用秘密窃取手段的特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者,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利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2)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3)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4)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超出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发出催收通知后仍未按要求还款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捡到银行卡取钱是盗窃罪吗 1.由上可得,擅自捡拾并使用他人遗忘于公共场所内的银行卡提取现金的行为,已然构成了盗窃罪。 2.假若拾得者在未知失主是否知情的情况,仍擅自将该卡带离原定范围,且擅自将其中资金据为己有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已经完全符合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 此外,只要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活动,情节稍轻点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要承担20,000至200,000元不等的罚金,而情节较为恶劣或具有其他方面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50,000至500,000元不等的罚金,更甚者,如果达到特别严格的标准,那么可能会触碰无期徒刑的红线,并且需要额外承担50,000至500,000元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是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来骗取得到的信用卡; -使用已过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 -恶意透支。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恶意透支”,所指的是持卡人带着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心思,不顾规定的支付金额限度或者支付期限,即使经过发卡行的催促也未对债务进行偿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捡到银行卡取走3000元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若存在有人出于不正当的意图,偷偷地获取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金额大于一定数量,或者进行了多次这样的行为,那么他就涉嫌触犯了盗窃罪这一严重罪名。举例来说,如果某人未经允许擅自获取他人遗留在现场的银行卡,并偷偷地从中提取了3000元现金,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而3000元的金额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对这类事例进行量刑时,我们会全面考虑各种犯罪情节,如犯罪人的主观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等,同时也会关注犯罪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愿意主动退还赃款等因素。一般而言,此类罪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然而,如果犯罪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退还赃款,那么在量刑时将会得到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理。 捡到银行卡并私自提取现金,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无论使用伪造的、失效的信用卡,还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都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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