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如何被认定为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行贿如何被认定为共犯 行贿如何被定义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 从法律层面上讲,行贿罪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涉及到了“协助”问题,其中特别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何种程度上实施“帮助他人寻觅行贿受贿对象、劝说行贿和受贿双方、代表任意一方进行关于财产赠与以及请求等事务的协商、输送贿赂财物此类行为”。共同犯罪,也被称为多人合谋犯罪,它是两个或多个参与者之间通过合意而达成的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行贿的量刑标准及处罚措施 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及处罚措施如下: 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通常指行贿数额巨大、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行贿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等。 单位犯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受贿与行贿如何被认定为共犯 受贿与行贿可被认定为共犯的情形如下:若一方为受贿者,另一方为行贿者,双方在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即都明知其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且在客观上实施了相互配合的行为,如行贿者给予财物,受贿者予以收受,就可能构成共犯。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为乙谋取利益,乙为感谢甲并获得更多利益,向甲行贿财物,甲乙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受贿与行贿的共犯。但具体的认定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等综合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行贿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行贿行为。这包括协助寻找行贿对象、劝说进行不法行为、代表参与财物协商、委托行贿事项,甚至作为中间人协助财物转移等“援助”行为。若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上述行贿行为,则构成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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