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平台赌博会不会被公安机关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网络平台赌博会不会被公安机关 鉴于网络平台参与赌博活动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受到公安部门严厉的惩处。网络赌博的不良现像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除了对个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外,还可能破坏家庭和谐并对社会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境下,即使只是作为参与者的身份出现,亦有可能遭受治安处罚。若以赌博为主要职业或是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更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网络平台赌博抓到哪个罪名 因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赌博且获取盈利,以及以赌博作为职业的情况下,将被判定为涉嫌犯有赌博罪。 同时,如果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设备等媒介,传输赌博视频和数据,并以此来组织赌博活动时,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或是多种情况,即可视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所定义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了专门的赌博网站,并且能够接受参与者的投注; (二)建立了赌博网站,并将该网站提供给其他人以便他们组织赌博活动;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可以接收参与者的投注; (四)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 此外,若明知道是赌博网站,却依然为其提供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服务或帮助的话,都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向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且所收取的服务费用金额达到人民币两万元以上;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或者协助收取赌资数额超过十万元; (三)为超过十个以上的赌博网站投放与网站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的广告总数量累计超过一百条。《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网络平台赌博会判什么罪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相关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参与赌博活动有可能被认定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之一。具体而言,赌博罪主要针对那些以营利为唯一或主要目的,组织、招揽人群进行大规模赌博,或者长期从事此类赌博活动的个人或团体。而开设赌场罪则主要涉及到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他人投注;或者建立赌博网站后将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以及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甚至直接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等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犯罪在量刑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通常情况下,对于犯赌博罪者,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处以罚金。然而,对于开设赌场罪的罪犯,其量刑标准相对更为严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至于具体的定罪量刑,则需要综合考量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网络平台赌博属严重违法,公安将严厉打击。此不良现像不仅损害个人财产,更破坏家庭和谐,威胁社会稳定。参与赌博者,或将面临治安处罚;若以此为业或组织赌博,则可能触犯刑法。请广大网友自觉抵制网络赌博,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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