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有时间规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有时间规定吗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具体规定非常明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必须持续进行调查、审查起诉或者审理工作。若案件尚未结束,且仍需继续采取取保措施的,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保证金应当退还。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如何限制的 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年; 拘役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均自判决之日起算。 若在整个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过程中,侦查、起诉和审理的工作不能中断。 倘若发现有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亦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顺延到期,都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而对于如何解除,则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及时地向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能不能补手机卡 针对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够办理新手机卡进行补充说明时,必须要深入细致地逐项分析多种可能性。作为一种法定保障措施,取保候审并非绝对意义上对人身自由实施全面禁锢的程序。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取保候审者的行动范围和方式可能会有所约束。如若申请补发手机卡的举措不会给事例的进一步调查造成干扰,并且未触犯取保候审相关法规制度,通常状况下是可以依法操作的。不过,如果执法部门对此持有强烈怀疑,认为补发手机卡有可能会引发串通口供和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亦或是取保候审决定文件中已经明确限定了该类通信活动的范畴,那便不得随意为之。因此,再次提醒各位在考虑办理新卡之前,务必事先告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并获得批准许可,以防止因违规操作而引发不良后果。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实施时,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间需持续调查、审查起诉或审理。若案件未结且需继续取保,需依法重新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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