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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期间收集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期间收集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虽然涉案人员被设定了相应的行为限制,但是他们仍然享有参与证据搜集与提供的权利。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展开调查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辩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允许其所委托的律师依照法律规定查阅、复制相关案件资料,协助收集并提呈对被告方有利的证据材料。与此同时,当事人自身亦有义务积极配合各项调查程序,严禁擅自毁灭、制作虚假证据或者进行串供等不当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二、取保候审能离开本地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可以离开其所在城市外出,但必须事先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许可方可实施。

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方或被告未能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而擅自离境,此时,已交付的保证金会面临部分或额度全额被没收的风险。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这是相关机关对于犯罪嫌疑者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非拘禁行政措施。

对于应予逮捕的犯罪人,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疾病症状,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产妇情况,亦或是罪行相对轻微的罪犯,皆可应用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还需要律师做什么

在当事人获得保释之后,律师仍然需要承担多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任务。首先,律师需要持续关注该事例的诉讼进程,保持与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够随时掌控到事例的侦查发展方向及其所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信息。其次,律师需协助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搜集并提供对他们自身有利的证据材料,以便能够为未来不定期举办的辩护会议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再次,律师必须向当事人详细地解释与该事例有关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其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与潜在的法律后果,从而促使他们对自身所处困境有着准确、深入的认识理解。此外,如果律师发现整个事例的办理流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或实体上出现错误的现象,应当立即提出法律建议和措施,全力维护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本案已经正式结案,律师的职责和作用在贯穿事例始终的时期内,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惟有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方能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得到精心呵护与扶持。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受限但仍可参与证据搜集与提供。侦查、检察、审判机关需保障其辩护权益,允许律师查阅、复制案件资料,协助收集有利证据。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禁止毁灭、制作虚假证据或串供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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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