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欠的债务还不上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欠的债务还不上怎么办 若企业在面临破产之后,未能及时偿还债务,则其债务通常需依照破产法规中规定的具体程序予以妥善解决。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遵循的步骤便是企业向有关司法部门正式提出破产申请,待司法部门受理并批准案件之后,将指派专业的管理人团队来负责管理和接手该企业的财产以及各项事务工作。在此阶段,管理人团队将会详细清理、评估及处理公司的所有资产,遵循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对负债进行偿还。在债务清偿的顺序方面,首先需要优先偿付的是涉及到破产费用与公共同意债务的部分; 其次,接下来要支付给员工的薪酬福利,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等项目; 第三个环节为清还所拖欠的税款;最终剩余的资源才能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人的权益。但是,如果企业的整体资产无法足以涵盖所有未偿债务的话,那么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有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欠的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将诞生一个专责工作组负责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进行全面且详尽的梳理。 其次,在完成对公司全部资产与债务的整理工作之后,便将正式启动资产出售以及资金回收等关键环节。 最后,我们将依据实际回收的资金额度按照预先制订的比例向相关债权人支付应得款项,进而圆满实现债务的清算过程。《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其所背负的债务是否必须进行清偿,这需视具体状况而决定。在此期间,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清算,所有的盈余皆会被用来偿还相应的债务。若企业的可支配财产得以完全兑现所有的债务,则债权人可实现其全数债权回收的权益。然而,倘若企业的剩余资产无法完全实现全部债务的偿还,那债权人便有可能仅能收回部分债务,甚至可能面临没有任何回报的处境。然而,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他们只需根据自身缴纳的注册资本(或股本)按比例负担起有限范围的债权人责任。除此之外,破产清算的整个流程也涵盖了众多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法规与条例,显得尤为繁复。 企业破产未偿债务需按破产法程序处理。首先,企业向司法部门申请破产,获批后由管理人接管财产。管理人清理、评估资产,依序偿债:先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次员工薪酬福利与税费,后普通债权。若资产不抵债,普通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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