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多少金额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多少金额定罪 在关于开设赌场罪这一范畴内,其犯罪认定并非仅仅基于赌博金额之考量,而是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与判断。通常情况下,只要存在实施开设赌场的相关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刑事犯罪。然而,当其中所涉及到的抽头渔利数额迭加累积至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次以上等情形时,则可被归类为“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多久能判缓刑? 开设赌场罪能否判缓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一般来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若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情节较轻,如参与赌博的人数较少、赌资数额不大等,且犯罪分子有真诚悔罪表现,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但具体是否能判缓刑,还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三、开设赌场罪怎样认定涉案金额标准 开设赌场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标准较为复杂。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者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等情形,也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涉案金额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涉案金额标准进行微调。如果您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并不单纯依据金额,而是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一般来说,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但如果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况,属于“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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