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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是侵占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解答

一、什么情况是侵占罪

以非法据有为核心,通过擅自将被委托进行保管的他人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埋藏于地下的物品据为己有的方式来达到自身获利的目的,且这种行为造成了财物数额的重大程度,但依旧拒绝归还给合法所有者,那么上述行为便可以构成侵占罪。

(1)本罪的主体为广泛的自然人,只要该自然人达到了年满16岁并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便能够成为侵占罪的主体。

(2)在主观方面,侵占罪必须出自恶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这些财物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或者是他人遗忘的,甚至是他人埋藏的,但是却仍然非法地将其占为己有。

(3)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类财物:

第一类是被委托进行保管的他人财物;

第二类是他人遗忘的物品,需要注意的是,遗忘物并不等同于遗失物,同时也不能与遗弃物混淆;

第三类则是他人埋藏的物品。

(4)对于侵占罪的刑罚,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且数额较大,但又拒绝归还,那么就会按照侵占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如果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受到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什么情况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一种犯罪类型,涉及在不当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行为,其被视为犯罪构成要素中的主观层面的一个重要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过失犯罪主要分为两大类:

首先,我们所说的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这意味着行为方本应能够预料到自身的行为或举动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然而由于疏忽大意未予预见,以至于事态最终发展至严重阶段,并因此构成犯罪。

这里的“应当预见”受制于行为方对于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结果的认知能力。

这里面需要考虑行为方的具体情况,例如其年龄、职务、教育背景、知识积累、职业背景以及平常所积累的生活经验等等诸多因素。

其次,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则是指行为方虽然已经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带来危害,但是却盲目乐观地相信可以避免,结果悲剧性地导致了不良后果.《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三、什么情况是房屋一房两卖

“一房二卖”系指卖方以同一处房产为标的物,分别与两位不同的买家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此种情况通常表现为:卖方已经与其中一位买家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收取了购房款项,然而在此之后,卖方却又与另一位买家就同一处房产签订了买卖合同;或者虽然尚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是卖方已经通过其他方式,例如口头承诺、信函往来等方式,向某一位买家表示愿意出售该房产,然后在此基础上,卖方又与其他人达成了出售该房产的意愿。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房二卖的行为可能会使卖方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如果这两个合同都具有合法有效性,那么原则上来说,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方将会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而未能成功取得房产的买家则有权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来主张其应有的违约责任。若是卖方在进行一房二卖时涉及到诸如欺诈、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他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以实现获利,且数额达到重大标准,并拒绝归还合法所有者,该行为即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即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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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