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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是什么情形之一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情形之一

取保候审在以下情况下具有适用性: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潜在可能性会受到主管机关的管控,限制人身自由或参与劳动改造;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级别的刑事处罚,但同时需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主观罪过较小或者已经悔罪表现等要素;

最后则是必须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存在严重疾病、或者生活已无法自理,导致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等重要因素。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曾被法律长期羁押,且羁押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可能被判定实行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他附加刑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其次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被判定为需负有期徒刑以上责任,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较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第三种情况则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妇女,因无法对其实施监禁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同时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最后一种情况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前,即使羁押期已经届满,案件仍然没有得到最终处置时,如果需要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手段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权益,也应当予以考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算拘役时间吗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被视为拘役期限的计入期间。取保候审系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拘役则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拘役是针对犯罪人员进行短期性的人身自由剥夺,同时由公安机关在附近区域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事处罚手段。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进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旨在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才予释放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未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乡村;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汇报;在接到传唤时,必须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等。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期限无法直接抵扣拘役的期限。

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被管控、限制自由或劳动改造;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但情节轻微、罪过小或已悔罪;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人身安全受威胁者。长期羁押后,期限届满可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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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