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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有被释放的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有被释放的吗

1、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行为人,实际上依然具备得到释放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倘若公安部门在调查取证阶段发现并不适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时,应立即撤销案件,同时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2、除此之外,若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的话,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向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拘留,这一术语通常被理解为扣押和监禁。具体而言,拘留可细分为三大类,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民事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手段;

至于民事拘留,它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方式,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被采取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仍有释放可能。依据相关法规,若公安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无需对嫌疑人追究刑责,应立即撤销案件并释放该人。这表明,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刑事追责,而是基于初步证据采取的临时措施,实际处理需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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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