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子女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离婚子女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父母离婚对子女继承权益的相关规定阐释 在血缘亲属的范畴中,无论父母双方是否决定中途结束婚姻关系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都无法撼动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事实。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天然联系是无法被婚姻破裂所割裂和消除的。 对于养父母子女而言,当养父母决定离婚并决定由其中一方独自抚养子女时,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原本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被迫中断,这种情况下,原先存在于养父母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将随之消失,从而直接制约了两个群体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同样地,若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由于继父母选择离婚并由其中一方独立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由于不再承担抚养责任,原有的扶养关系便会自动终止,这无疑也会导致他们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受到限制甚至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离婚子女是否需要帮养老 当父母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的子女也必须承担起对长辈的照料责任。 尽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但这并不影响到孩子们与其父母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在此情况下,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未能积极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么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是身陷贫困生活困境中的父母亲是有权向成年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用方面的请求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影响要素。对于具有稳定工作收入的父母来说,其所承担的抚养责任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进行支付;倘若需要同时负责抚养两个及以上孩子,则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相应地有所提高,但是最高上限应该是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为准则。然而,对那些没有明确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他们所需负担的抚养费金额可以依据该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比例来进行确定。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应该是定期性的,如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在具体的抚养费计算过程中,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都是必须要纳入考虑范围内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抚养费还应当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必要开支。若原定的抚养费金额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需求,或者由于子女生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支出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抚养费金额,那么子女就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均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血缘关系不因婚姻变化而改变。但养父母或继父母离婚并选择由一方独自抚养子女时,可能中断另一方的抚养义务,导致原有的父母子女关系或扶养关系消失,从而限制或剥夺双方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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