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为使债权被揭露、认可,要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申报期由法院规定,自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日起算。申报期内,债权人以书面形式阐述债权金额、担保情况并提供证明。未按时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但已分配部分不再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破产债权申请期限是多久 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破产债权的申请期限,一般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须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债权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破产管理人无遗漏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全部债权。然而,针对债务人所欠付的员工工资、医疗费以及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则无需债权人进行申报。这部分权益将由破产管理机构展开详细调查之后,编制出详尽的清单并公之于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破产债权申报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申请破产债权需满足核心要素:所涉纷争应合法有效,源于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申请时要提供合同、借款凭据等充分证据;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逾期不利;应书面申报,列明债权人姓名、住址、债权金额、产生原因等关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债权申报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其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债权。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通常由法院确定,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在申报期限内,债权人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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