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在哪里管辖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在哪里管辖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具备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权利,其决定权主要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这三重司法机构具有相同的权威性,均可对满足相关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相应处置。 而具体的实施与执行工作,则由至高无上的公安机关全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怎么交钱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所需的担保金应由向法院提供这笔款项的人士,按照执行机关所指定的金融机构,往其专设的特定账户中缴纳。 关于具体的保证金金额,则需由决定机关在充分考虑到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需求、被取保候审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后,予以合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是否留案底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并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七十六条中得到明确的解答。 此项条款主要涉及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的问题,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确保在特定时期内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而免于被拘禁的一种保障措施。 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会留下案底,这其中复杂的环节涉及到涉案人员的所有行为及记录,都有可能被归纳至案件档案当中。 在实际的应用操作中,取保候审的决策及其执行状况往往会被详细地记录在案,作为整个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法律文件、保证人信息、保证金缴纳记录等等,都有可能成为案件档案的一部分。 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确实存在着留下案底的可能性,但至于是否会留下案底,以及案底的具体内容和保存期限,则需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 总而言之,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并未直接回应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但根据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实践经验,取保候审的确有可能会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具备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权利,其决定权主要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这三重司法机构具有相同的权威性,均可对满足相关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相应处置。而具体的实施与执行工作,则由至高无上的公安机关全面负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