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中的员工是指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的法律体系中,所谓“员工”通常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其他各类单位之内,因被委以特定职务与职责而参与其中的人员群体。
这一多元化的人群队伍可能覆盖了诸如公司高层管理者、财务专家、业务员、采买从业者等等在内的各种角色。 他们巧妙地运用所拥有的职务之便,肆无忌惮地将所属单位的公帑物品私自占有,一旦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便会触犯职务侵占罪这条红线。 例如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财税人员可能会滥用自己掌管财物账册及资金调配的职权便利,擅自挪动公司资金为个人所用; 而售货员也可能通过虚构销售业绩,涉嫌诈骗采购奖金等手段对公司财产进行侵占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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