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多少天到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有多少天到多少天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通常为10个工作日,但在特定情形下可延长至14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反复累犯以及团伙犯罪等行为较为严重的嫌疑人,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以增至37个工作日。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致力于维护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推进。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此期限亦可适当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犯罪等严重情节的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复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10日,特定情况可延至14日;严重嫌疑人如流窜、累犯、团伙犯罪等,拘留期最长37日。拘留旨在保障刑事诉讼。公安机关需逮捕时,应在拘留结束前3日提交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1-4日;严重情节嫌疑人审查期可延至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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