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最长多少时间可以做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鉴定最长多少时间可以做 通常情况下,工伤员工需等到病情基本稳定,或者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工资待遇到期之后,方可进行相关的工伤级别判定的程序。在这样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必须从事故发生日算起,在未来的三十天内提交有关的工伤认定申请。若因故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人便可在事故对身体造成损害的当时起算,一年后依法行使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须在收到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则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申请最晚多久必须提出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申请期限。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风险。所以,务必及时关注工伤认定的期限,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最晚多久时间可以进行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一般工伤认定后60日左右可以进行。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伤情复杂需进一步观察治疗等,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总之,要根据具体伤情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最晚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员工在病情稳定或待遇期满后方可评定工伤级别。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逾期职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收到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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