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过错方要赔偿吗 当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过程中犯有过失,则另一方即所谓的"无过错方"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在法律上,这种过失主要被定义为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对家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长期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如赌博、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情况。 此外,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时,法院往往会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多少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并无固定金额,主要根据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如因对方过错导致的财产减少等。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根据过错方的过错情节、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等,一般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严重的可能达到十万元以上。例如,一方与他人重婚,给另一方造成极大精神伤害,赔偿金额可能较高;若只是一般的婚外情,赔偿金额相对会低些。具体赔偿数额需在离婚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三、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需承担吗 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通常需承担一定责任。《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具体的分割比例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过错的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例如,一方仅有轻微出轨行为,而另一方在经济上依赖对方较多,可能就不会完全不分财产给过错方。总之,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需承担相应后果,但并非绝对的不分或少分。 婚姻终止时,若一方有过失(如重婚、非法同居、家暴、虐待遗弃、不良嗜好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索赔。法律上明确界定这些过失行为。财产分配时,法院常倾向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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