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关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事宜,通常由夫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须交由法庭依据财产的实况进行斟酌判定,并以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利益为首要考量原则加以裁定。另外,对于任何有归属个人的资产部分,无论其属于婚前财富还是因承受人身伤害而获赔或补偿等情形下产生之物,在离婚时期仍然归由原持有人所拥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通负债理应共同负责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债务的清偿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清偿规定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另一方无需承担。个人债务包括婚前一方债务、婚后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等。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认定债务性质时,需根据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则为共同债务;若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则为个人债务。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在具体分割时,还需考虑财产的来源、价值、贡献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割。如有特殊情况,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等,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例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夫妻共同债务也需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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