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 股权回购的专业含义 股权回购乃企业在盈利之后,运用累积获得的现金流或者借助负债融资,按照特定价格买回已经发行的普通股,然后将其作为库存股进行保留,或者直接注销,旨在实现市场化的公司资源配置或者调整股本构成的一种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原则上,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收购。然而,除非满足以下四种特殊情况之一,否则不允许实行股权收购: 1、须通过缩减公司注册资本来降低企业规模; 2、要实施与持有股权子公司的合并事宜; 3、应当为企业员工分配股权作为奖励措施; 4、若股东对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决策持有异议,可以请求公司实行股权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股权质押后如何进行股权回购 股权质押后进行股权回购,通常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明确回购的条件、价格、时间等关键条款,并在协议中予以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其次,若质押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如经其他股东同意等;若为上市公司股权,需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再者,回购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回购款项,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质押方应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将股权从质押状态恢复至未质押状态。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应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遇法律问题或不确定事项,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三、股权回购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是什么 股权回购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股东之间可通过协商约定回购事宜,公司回购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减少注册资本等。 操作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公司或股东应就回购事宜达成一致,制定回购方案,包括回购价格、数量等。然后,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该方案(有限责任公司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接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等相关手续,如通知债权人、公告等。最后,履行支付回购款等义务。 需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公司及回购情形在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 股权回购是上市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负债融资购买并回收已发行的公开交易股票,可选择留存为库存股或注销。我国《公司法》规定,除特定情况(如缩小注册资本、跨公司股权合并、员工激励、股东异议等)外,公司不得私自购买自身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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