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积极的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是积极的犯罪吗 侵占罪是否属于积极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乃属于不作为犯罪范筹之内。侵占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其所指乃是行为人为满足自身非法占有的目的,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委托人委托保管之财产、遗失物品或隐秘掩埋物据为己有,涉案数额如达到法定标准且拒不返还者,方能构成本罪。不作为犯罪一词,通常在刑法学界被用来描述那些行为人公然违反法律明文规定,本当负有义务却拒绝对待,并且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者行动。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吗 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占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明知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而非法占为己有。这种故意表现为对他人财物的不法占有意图,且具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目的。例如,保管他人财物后,故意拒不退还;或者发现他人遗忘物后,决意私自占有等。只有具备这种故意,才能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误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不知道财物是他人的,不构成侵占罪。 三、侵占罪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 侵占罪是故意犯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从其构成要件来看,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持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却产生非法占有之念,并实施了占为己有的行为。这种故意体现了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侵犯意图和不法占有目的。与过失犯罪不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而侵占罪不存在因疏忽大意或轻信等过失因素导致的情况,所以侵占罪是故意犯罪。 侵占罪属于不作为犯罪,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拒不返还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此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法律义务,拒不履行应有责任,情节严重或恶劣。侵占罪体现了行为人消极的违法行为态度,是对财产权益的积极侵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