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了有效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签了有效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 咱得知道,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表达的意思也是真实的,并且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合同就肯定是有效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会让合同无效。 比如说,一方用欺诈的手段,或者以胁迫的方式,又或者是趁人家处于危难之际,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这合同可就无效。 还有那种用人单位想方设法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者把劳动者的权利给排除在外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要是大家对合同的有效性有疑问,那可得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这些律师可厉害,他们能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这样就能确定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能帮咱们想好后续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可别耽误了事儿。 二、劳动合同签三次后还用鉴吗 一般来讲,要是连着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咱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说的那些情形,那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得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要是已经连续签了三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还是符合规定的条件,那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用再去签那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过,具体的情况,还得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再结合实际的状况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也可以继续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总而言之,到底要不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以及签订哪种类型的合同,那得依据法律的规定,还有双方的意愿来确定。 三、劳动合同签了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在咱国家的法律范畴里,要是用人单位把工资给拖欠了,那这可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完全有权利让用人单位把拖欠的工资给结清,并且还能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劳动者可以去找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让他们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把工资给支付了。 要是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支付,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这个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个事儿,劳动者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那用人单位还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要是工作了六年多但不满七年,那就按七年算,给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工作了不到六个月,那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大家平时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之类的,这样到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签了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存在违法条款,即便签了也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还有就是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样可能无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劳动合同效力认定方面的纠纷并不少见。要是你对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合法性、特殊情况下合同效力的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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